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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肺癌 姑息治疗生存获益与开展时机相关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25

美国俄勒冈健康与科学大学Sullivan等报告,晚期肺癌患者确诊后,姑息治疗的生存获益与其开展的时机相关;在改善病情的治疗中,姑息治疗应作为补充性治疗手段。(JAMA Oncol. 2019年9月19日在线版 doi: 10.1001/jamaoncol.2019.3105)

姑息治疗虽然是一种以患者为中心的治疗方法,可改善生活质量,但是其与生存获益的相关性仍不明确,这或导致了姑息治疗的应用不足。为了评估早期姑息治疗与晚期肺癌患者的生存获益是否相关,该项基于人群的回顾性队列研究于2007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入组肺癌确诊患者,随访至2017年1月23日。

参与者为23 154例在退伍军人事务部卫生保健系统中接受治疗的晚期肺癌患者(ⅢB期和Ⅳ期),于肺癌诊断后接受专家提供的姑息治疗。主要终点为生存期。此外还研究了姑息治疗与死亡地点之间的关系。

结果显示,其中57%的患者接受了姑息治疗,平均年龄为68岁±9.5岁;其中98%为男性。相对未接受姑息治疗的患者,癌症确诊后0~30天内接受姑息治疗与生存期的缩短相关(aHR=2.13,95%CI 1.97~2.30),确诊后31~365天接受姑息治疗与生存期的延长相关(aHR=0.47,95%CI 0.45~0.49),确诊>365天才接受姑息治疗不影响生存期(aHR=1.00,95%CI 0.94~1.07)。与未接受姑息治疗的患者相比,急诊医疗条件下接受姑息治疗可降低死亡风险(aOR=0.57,95%CI 0.52~0.64)。

(编译 胡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