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肿瘤医院护士进修管理制度
1. 申请进修的护士需将进修申请表寄至我院,根据安排回复进修时间。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至少为三个月。
2. 进修护士必须具备正规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的本专业临床工作经验,热爱护理工作。
3. 进修护士要求身体健康,报到时需携带本年度的体检结果(包括肝功、澳抗、胸大片结果)。
4. 报到时请出示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即可)和护士进修申请表。依据《护士条例》,严格资质管理,未进行执业地点变更的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护理操作。
5. 进修人员进修目的明确,参加护理部及进修科室的培训、考试和考核。进修期间自觉接受进修单位领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护士长和带教老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本病房的护理工作。
6. 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及产假等。进修期间如有提职晋升、各种考试及身体状况不佳者,请暂不要来我院进修。如需要,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来函协商,由我院酌情批假,最多不超过七天。病假凭医生证明,病假全休一个月者,如需回原单位医治,逾期不归,做自动退学处理。休病、事假者要延长进修期限。
7. 进修计划不得中途更改,不得中途转科或转专业,不得要求提前结束进修。
8. 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不能接待进修者家属和亲友住宿,不得自行带人来院参观。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人身伤害。
9. 进修期满前一周,本人书写自我鉴定,由病房护士长进行考评并书写考勤与科室鉴定后,交护理部主任签发意见。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办理离院手续按期离院。凡由于进修生本人原因或所在单位原因,不能完成进修计划者,概不颁发结业证书。
10.进修人员须按通知时间来我院报到,逾期按放弃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先与我院护理部联系。
11.凡由于原单位或个人原因终止进修者,不退进修费,不能换人顶替。
北京肿瘤医院
护理部
2011年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