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前放化疗后部分食管癌患者接受密切监测有确切获益
美国德州大学MD Anderson癌症中心Jaffer A. Ajani等经研究发现,食管癌患者在接受术前放化疗(双法治疗)后部分患者可在后续的补救手术中获得确切的生存获益,提示这些患者在临床实践中需密切监测。(J Clin Oncol. 2014年9月15日在线版)
该研究入组2002-2011年间在美国德州大学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接受双法治疗并密切监测的276例患者。放化疗后6个月内接受手术的患者被排除,以减少偏倚。
研究中患者放化疗结束后5~8周首次复查,监测项目包括食管胃十二指肠内镜、多点活检及CT或PET/CT检查。之后第1年内,患者每3个月复查,第2~3年内每6个月复查,第4~5年内每年复查。复查过程中,血液学检查、内镜及活检每2次复查完成1次,而CT或PET/CT等影像学检查每次复查都需完成。
本研究的中位随访时间54.3月。首次复发中,23.2%患者仅出现局部复发,而远处转移伴或不伴局部复发患者占43.5%,无复发转移的患者比例为33.3%。末次复发中,仅局部复发患者比例为14.5%,仅远处转移患者比例为15.9%,局部复发伴远处转移患者比例为36.2%,无复发转移患者比例为33.3%。
所有患者中,91%的局部复发发生于2年内,98%发生于3年内。64例仅出现局部复发的患者中,23例(36%)接受了补救手术,其中位总生存期为58.6月,而仅出现局部复发但不能手术的患者的中位总生存期为9.5月。
研究者总结认为,接受食管癌三法治疗的患者中,密切监测及补救治疗作用相对不大,而在双法治疗的人群中,约8%放化疗6个月后出现局部复发的患者(或38%仅出现局部复发的患者)可接受补救治疗,且生存状态良好。该研究提示,这些患者治疗结束后至少24月内应接受密切监测。
(编译 苗儒林 审校 季加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