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 第232期

家族史因素影响肺癌相对风险

美国犹他大学医学院Cannon-Albright等报告,在人群基础上,与肺癌先证者的血亲关系(一级、二级、三级)、患癌先证者的数量及一级先证者患癌年龄较小,均增加了有这些家族史因素人群罹患肺癌的相对风险。这些数据可指导肺癌筛查资源的利用,并为筛查、治疗和治疗后监测决策提供了关键信息。(J Thorac Oncol. 2019年5月7日在线版 doi: 10.1016/j.jtho.2019.04.019)

现有的肺癌诊断风险评估通常侧重于近亲家族史,而非更多样化或更完整的家族史。该研究自全州癌症登记处获得的综合性的家族史数据,并与深入广泛且高质量家谱数据资源相关联,共分析了超过130万具有特定肺癌分型的先证者,给出了对肺癌相对风险(RR)的评估,且避免了常见的回忆、招募、确认偏倚。可用的先证者家族史数据包括血缘关系程度(一级亲属至三级亲属),父系或母系家族的肺癌病史,肺癌患者亲属的数量,受影响亲属诊断时的年龄。

结果显示,共确定了5048例肺癌病例。一级、二级、三级亲属中,受影响亲属的肺癌RR显著升高。罹患肺癌的一级亲属每增加一位,肺癌RR均显著增高,有≥1位一级亲属患肺癌时,肺癌RR为2.57,有≥3位一级亲属患肺癌时,肺癌RR为4.24。在没有一级亲属家族病史的情况下,罹患肺癌的二级亲属每增加一位,肺癌RR也显著增高,有≥1位二级亲属患肺癌时,肺癌RR为1.41,有≥4位二级亲属患肺癌时,肺癌RR为4.76。在既无一级亲属家族史也无二级亲属家族史的情况下,罹患肺癌的三级亲属每增加一位,肺癌RR也显著增高,有≥1位三级亲属患肺癌时,肺癌RR为1.18,有≥4位三级亲属患肺癌时,肺癌RR为1.55。若一级亲属的确诊年龄更小时,则肺癌RR也显著增高,且母系与父系的家族史影响效应相当。

(编译 赵红因)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