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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淋巴瘤多中心分析产前治疗,并发症以及生存时间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0

淋巴瘤为孕期妇女第四大常见的肿瘤疾病;目前针对孕期淋巴瘤的诊疗实践多基于小型的系列报道和病例报告。(J Clin Oncol. 2013年9月16日在线版)

研究者采用多中心回顾性分析的方法,对孕期发生霍奇金淋巴瘤(HL)和非霍奇金淋巴瘤(NHL)的治疗方案、并发症和疗效进行分析。

结果显示,共90例患者纳入研究(NHL, 50例; HL, 40例),中位年龄30岁(18至44岁),中位诊断时间为孕期24周。在NHL和HL患者中,晚期患者的比例分别为52%和25%(P=0.01)。6例患者终止妊娠。其余84例患者中,28例 (33%)在产后接受治疗,其中位的诊断时间为孕期30周;56例(67%)在产前接受治疗,中位诊断时间为孕期21周(P < .001)。这些患者其中89%接受联合化疗。最常见的并发症为引产(33%)。56%的患者为足月产,中位时间为37周。产后治疗和产前治疗在孕期并发症、围产期事件、婴儿出生时中位体重方面并无差异。在41个月时,NHL的3年无进展生存率和总生存率分别为53% 和 82%,HL分别为85% 和 97%。对NHL患者的多因素分析显示,接受放疗的患者PFS更短,乳酸脱氢酶水平增高以及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制定的活动状态(ECOG PS)差的患者其OS更短。对HL患者,初产妇和“B”症状预示着更短的PFS。

结论:对于孕期淋巴瘤患者,在孕期前三个月之后,最早第13周开始接受标准联合化疗(非抗代谢)所产生并发症最少,生存时间最长。

(编译 黄禾菁 审校 侯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