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角色是医保患三方角色中的“保”。医保患三者关系是患者交纳医疗保险费用,医院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医保向医院支付患者的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服务处简称医保处,是医院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实施的重要职能管理部门,医保处在医院领导的支持下,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医保处、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及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的指导下,负责我院医疗保险政策落地实施及督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并最终共建医、保、患三方共赢。医保处的工作宗旨是服务临床需要、便利患者需求、履行服务协议、严守医保规章、提高服务质量。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 在我院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 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及院内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及合理支付。
● 严格督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规定,并定期进行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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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保患者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医保患者权益,落实参保患者知情同意工作,为患者做好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接待、咨询、解疑答惑、投诉处理以及报销单据盖章审核、社保卡登记结算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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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务工作者提供操作可行便捷的高质量服务,全院进行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与培训。持续优化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医保政策嵌入信息系统智能化建设中,以便于医务工作者把好政策执行关与督导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