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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工作流程

实名制挂号须知

发表时间:201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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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严防骗保欺诈行为,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护患者权益,确保患者信息准确、完整,我院严格执行患者实名制办卡、预约、挂号、取号,办理时须使用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对非实名制行为坚决不予办理。为保证患者顺利在我院挂号就诊,请遵照以下实名制挂号要求:

    一、 实名制办卡

    1. 北京医保患者。首诊患者在门诊建卡登记窗口办理社保卡京医通账户开户及本院ID号关联业务。患者须凭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办理,挂号员首先进行实名制核对,核实患者本人和身份证照片是否为同一人,核实一致后办理,核实不符的不予办理。

    2. 非北京医保患者。首诊患者在门诊建卡登记窗口办理建卡业务及本院ID号关联业务。患者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号员首先进行实名制核对,核实患者本人和有效证件照片是否为同一人,核实一致后办理,核实不符的不予办理。

    二、 实名制预约

    我院开通多种预约途径,请实名制办理,办理时请提供患者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具体预约方式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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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名制挂号

    患者凭本人社会保障卡、京医通卡在自助机、窗口办理挂号。窗口办理时,挂号员核实卡内信息与患者身份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信息不符不予挂号。

    四、实名制取号

    患者凭本人社会保障卡、京医通卡在自助机、窗口办理预约取号。窗口办理取号时,挂号员核实患者预约时登记信息与患者身份证件信息是否一致,信息不符不予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