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下放民营医院审批权限,优先支持社会办医
据杭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开始,杭州将简化民营医疗机构审批流程手续、鼓励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进入新增医疗资源,以及鼓励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等。
意见显示,审批权限将下放至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只要符合规划,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将不受区域、距离等限制。杭州还将推进公立医院改制,适度降低公立医院的比重,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不合理扩张,优先选择并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社会资本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此外,意见鼓励有资质人员开办个体诊所,引进境外资本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意见还显示,民营医疗机构成立后,在很多方面将与公办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医保定点管理上也将一视同仁。符合医保定点管理相关规定的民营医疗机构,还可以申请成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定点服务单位,和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同政策。为了让更多的医疗人才融入民营医疗机构,杭州将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为民营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撑。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人才房政策。
(来源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