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伐单抗联合化疗对晚期血管肉瘤疗效较差
在2014年ASCO年会上发表的一个Ⅱ期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提示,对于晚期血管肉瘤患者,在每周应用紫杉醇的基础上加用贝伐单抗并不能提高疗效。(摘要号10501)
该试验的受试者纳入标准包括:组织学确诊的血管肉瘤;晚期或者局部转移,已经失去了治疗性手术指征;一般情况良好;左室射血分数正常。排除标准包括: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作为首选的化疗方案;存在紫杉醇或贝伐单抗的禁忌证;存在出血风险;化疗前已有外周神经的病变;肿瘤已经转移至脑或软脑膜。
这项试验是一个开放性的随机Ⅱ期研究,共纳入49例患者,根据肿瘤因辐射所致或新发以及内脏来源或软组织来源进行分层。24例患者入组紫杉醇组,25例患者入组联合治疗组。两组受试者均在第1天、第8天和第15天使用紫杉醇90 mg/m2,四周为一个周期,一共6个周期。实验组患者在第1天和第15天时加用10 mg/kg贝伐单抗,同样是6个周期(没有进展的情况下),后续的维持剂量为15 mg/kg/3 wk,直至患者不耐受或者疾病进展。研究者在第3个月、第6个月和第9个月评价药物的客观反应率、无进展生存期、总生存期和药物的毒性。
该研究的主要终点是6个月无进展生存(PFS)率,紫杉醇组为56.7%,联合治疗组为57.6%。紫杉醇组的中位生存期(MST)为19.5个月,联合治疗组为15.9个月。两组之间的PFS和生存期(OS)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此外,紫杉醇组未发生药物相关严重不良事件,但联合治疗组发生了10例药物相关严重不良事件。
(编译 周旻 审校 卢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