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淋巴瘤利妥昔单抗似不应作为标准治疗
荷兰Erasmus MC癌症研究所Bromberg等报告,对于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患者,在大剂量甲氨蝶呤为主的治疗中加入利妥昔单抗,并未带来显著的生存获益,该研究不支持利妥昔单抗用于原发性CNS淋巴瘤的标准治疗。(Lancet Oncol. 2019年1月7日在线版)
该多中心、开放标签、随机非盲、组间研究将199例患者随机分入R-MBVP组(99例;2个周期诱导化疗:甲氨蝶呤3 g/m2 d1、15,卡莫司汀100 mg/m2 d4,替尼泊苷100 mg/m2 d2、3,泼尼松60 mg/m2 d1~5,q28;联合利妥昔单抗375 mg/m2第一周期d0、7、7、14、21,第二周期d0、14)和MBVP组(100例;不联合利妥昔单抗)。诱导化疗结束后缓解者接受大剂量阿糖胞苷治疗,≤60岁者接受低剂量全脑放疗。
结果显示,中位随访32.9个月。R-MBVP组和MBVP组分别有47例和51例患者发生事件,其中死亡病例为38例和41例;1年无事件生存率分别为52%和49%(HR=1.00,95% CI 0.70-1.43,P=0.99),中位无事件生存期分别为14.9个月和10.8个月,1年无进展生存率分别为65%和58%(HR=0.77,P=0.18),中位总生存期分别为未达到和56.7个月(HR=0.93,P=0.74)。
R-MBVP组和MBVP组3~4级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为64%和58%,最常见的为感染(21% vs. 24%)、血液学毒性(12% vs. 15%)和神经系统毒性(15% vs. 10%);危及生命的或致命性不良事件发生率分别为10%和12%,治疗相关死亡率分别为3%和5%。
(编译 张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