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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治疗未能给胰腺癌患者带来生存益处

发表时间:2015-06-30

    Mayo Clinic癌症中心的Roongruedee Chaiteerakij博士及其同事开展的一项研究认为,糖尿病治疗药物二甲双胍未能使胰腺癌患者生存受益。(2015年美国癌症研究联合会年会. 摘要号LB-183)

    此前,人们寄希望糖尿病药物二甲双胍可以延长胰腺癌患者的生存期。其原因有二:首先,胰腺癌缺乏有效治疗药物,患者的中位生存期为5~8个月,5年生存率只有6%;其次,已有的多项流行病学研究显示,二甲双胍可以降低包括胰腺癌在内的多种恶性肿瘤的死亡率。目前,二甲双胍治疗胰腺癌的临床研究就有10项,部分研究正在进行中,部分研究尚未报道结果。这些研究的开展都依据于最初的流行病学依据,而 Chaiteerakij博士认为,现在看来这些依据都是有缺陷的。比如其团队近期的一项研究结果就为标准的流行病学数据的缺陷发出了一项警示。在流行病数据中,二甲双胍的暴露通常被简单地分为有或从来没有,这就可能导致潜在的无意识的偏倚。特别是可能出现患者选择性偏倚,因为如果胰腺癌患者同时合并糖尿病,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总体上会比从未用过该药物的患者更健康,且生存时间更长。

    为此,Chaiteerakij博士及其同事对980例合并有糖尿病的胰腺导管腺癌(PDAC)患者进行了一项回顾性队列研究。在该研究中,详细的患者治疗图表比传统的数据库更准确地明确了二甲双胍的治疗益处。首先,研究团队对患者曾有或无二甲双胍治疗做了一项常规分析,结果显示二甲双胍仅能延长胰腺癌患者1个月的生存期,即轻微地改善了患者生存。随后,她们进行了一项更详细的分析,将从未服用药物组和有过服药史的4组患者进行比较。有过服药史的患者分组为:A:初次用药时间在诊断为胰腺癌1年前;B:初次用药时间为在诊断为胰腺癌前1年内;C:初次用药时间为在诊断为胰腺癌后30天内;D:初次用药时间为在诊断为胰腺癌30天以后。细化后的分析结果显示,初次使用二甲双胍至诊断为胰腺癌的时间与生存有关,尤其是初次用药时间为在诊断为胰腺癌30天以后组(D组)的患者比从不使用二甲双胍组的患者具有更长的中位生存时间,且在4组中,仅有该组患者延长了生存时间(HR=0.49,95%CI 0.33~0.74),其余三组均未显示出其优势(A组:HR=1.08,95%CI 0.85~1.37;B组:HR=0.99,85%CI 0.85~1.17;C组:HR=1.04,95%CI 0.83~1.31)。Chaiteerakij博士认为,这组患者在服用二甲双胍前生存期已经超过了30天,表明这组患者存在某种内在的生存偏倚。因此,除去这些无意识的偏倚,本研究未能证实二甲双胍对患者有生存益处。

    来自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西德尼基梅尼综合癌症中心的William Nelson博士指出,这一研究结果可能会打消一部分研究者利用二甲双胍治疗胰腺癌的热情。Chaiteerakij博士强调了回顾性研究设计恰当的重要性,并表明必须开展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的前瞻性研究,来确定糖尿病药物在控制癌症风险和死亡中的作用。

    (编译 钟瑞艺 审校 项晓军 熊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