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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FU治疗前列腺的是与非

发表时间:2016-07-15

    在2016年美国泌尿外科学会(AUA)年会的报告中,FDA发言人、泌尿科专家Charles Viviano表示,临床医生应与患者沟通,决定如何更好地使用高强度聚焦超声(HIFU)。我们应特别严谨地探讨其使用方法。(摘要号 PL-LBA04)

    自2015年秋季美国FDA批准了两个HIFU设备后,美国的泌尿学领域一直茫然无措。该技术已在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欧洲应用于前列腺癌治疗。然而,在美国,该适应证一直未获批,因制造商无法证明其疗效。FDA只批准HIFU设备的“前列腺癌消融术”,这为临床医生、患者及保险公司留了巨大的问题。

    有专家指出,应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同道那么学习经验,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而HIFU在欧洲的应用是很成功的,已有15~20年的成功经验可借鉴。HIFU治疗在美国还是有希望的,毕竟其他国家都在用了。

    虽然HIFU精准治疗前列腺癌的可行性争议不断;但已有80多篇经同行评议文献报道了HIFU,覆蓋全世界范围内的65000例病例,HIFU被用于前列腺癌的全腺叶治疗和局灶病变的治疗。

    目前已经证实了全腺叶消融后的肿瘤学和功能学转归,且其在局部治疗的转归也持久。但缺乏大样本多中心临床研究,技术和方案也不同,对理想患者人群没有共识,随访活检、失败率和并发症资料都缺乏。

    三项欧洲近期的研究表明,HIFU治疗后患者的10年无癌生存率及10年无转移生存率均在90%以上(J Urol. 2013, 190:702-710; BJU Int. 2013, 112:322-329; Eur Urol. 2014, 65:907-914)。但加拿大与澳大利亚研究显示,HIFU治疗并发症发生率较高,包括尿失禁和勃起功能障碍等。

    有专家认为HIFU应局限于局部疾病的治疗。全腺体HIFU与前列腺根治术或放疗相比,在癌症转归方面不尽如人意,治疗后更易短期复发。不过,HIFU的局部治疗可能恰逢其时,较前列腺切除术涉及全腺叶有优势。

    过去5~10年,治疗方法太激进了。HIFU治疗并非主动监测的替代疗法。针对病灶较小较局限患者,给予不那么激进的治疗比较好。虽然部分患者经HIFU治疗后会复发,最终不得不切除前列腺,但能将患者的前列腺切除时间延迟5~10年,这也是巨大的胜利。选择合适的患者合适的肿瘤,给予合适的方案,那么HIFU是不错的治疗选择的补充。

    因FDA尚未批准使用HIFU设备治疗前列腺癌,相关治疗费用将不被报销。患者将依据泌尿科医生的建议做出是否接受HIFU的决定,所以泌尿科医生需掌握更多的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建议。不过,还是要根据患者的意愿,很多患者不希望切除前列腺。

    (编译 余华彬 郭放 审校 谢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