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性高级别神经胶质瘤 术后TOCA 511联合氟胞嘧啶不佳
美国加州大学Cloughesy等报告,首次或二次复发的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术后TOCA 511联合氟胞嘧啶对比标准治疗并未改善总生存期(OS)和其他的疗效终点。(JAMA Oncol. 2020年10月29日在线版 doi: 10.1001/jamaoncol.2020.3161)
需要新疗法以改善复发性高级别神经胶质瘤患者的预后。为了比较术后TOCA 511(vocimagene amiretrorepvec:一种编码胞嘧啶脱氨酶基因的逆转录病毒)联合氟胞嘧啶(FC)对比标准治疗(SOC)的OS,该项随机、开放标签的Ⅱ/Ⅲ期临床试验(TOCA 5)在美国、加拿大、以色列和韩国的58个中心入组首次或二次复发的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术后患者,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20日等比分予Toca 511/FC(201例)或SOC(202例)治疗。
其中Toca 511/FC组患者在手术时接受Toca 511注射入切除腔壁,术后接受几个周期的FC 6周口服方案。SOC组患者接受了研究者选择的单一疗法,包括洛莫司汀、替莫唑胺或贝伐珠单抗。主要终点为OS,定义为从随机分组日期开始到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次要终点包括安全性,持续缓解率(DRR),DRR持续时间,临床持续获益率,按IDH1变异状态评估的OS和DRR,以及12个月OS率。
结果显示,共403例患者接受随机分组,中位年龄56岁,男性占62.5%(252例);均被纳入疗效分析,400例被纳入安全性分析(SOC组3例未接受手术治疗)。最终分析包括271例死亡,其中Toca 511/FC组141例,SOC组130例。中位随访22.8个月。Toca 511/FC组中位OS为11.10个月,SOC组为12.22个月(HR=1.06,95%CI 0.83~1.35,P=0.62)。次要终点无显著差异。两组不良事件发生率相似。
(编译 王彩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