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投资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涉及实验室拥有的使有仪器设备。
1. 为保证大型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充分发挥效能,各种仪器设备建立了专人负责制,作为仪器管理人员,要具备以下能力:一要熟悉实验室所有仪器的性能、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二要懂得各仪器一般故障的排除,三要熟知实验室所有仪器的校验及维护常识。
2. 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登记时要记录仪器使用和完好情况。不得单独操作从未使用过的仪器,凡对拟使用的仪器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人员或相关专家。发现仪器有故障者,应立即停机并向管理人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不得擅自动手检修。用户切断电源,各种按钮回到原位,并做好清洁工作。
3. 当次使用者,开机前应首先检查仪器是否有损坏,开机后首先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仪器负责人,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4. 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原件一律统一保存,如需使用可向保管人借阅,用毕即时归还。
5. 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 保持仪器清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远离水源、火源等不安全源。各仪器要根据其维护要求,进行及时或定期的干燥处理、充电、维护、校验等,确保仪器正常运转。
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
201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