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割放疗是否不劣于传统放疗尚需进一步验证
荷兰Erasmus MC癌症研究所放疗科的Shafak Aluwini等发表了一项大分割放疗与传统放疗治疗中危及高危前列腺癌患者的随机、非劣性、Ⅲ期临床研究(HYPRO)结果,证实在累积迟发泌尿系统及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率方面并不能证明大分割放疗的非劣性结论。在最终决定能否应用大分割放疗方案之前,还需要治疗效果的最终数据。(Lancet Oncol. 2016年3月8日在线版)
几项研究提示大分割放疗可以增加照射对肿瘤细胞所产生的生物效应,而并不增加泌尿及胃肠道不良反应。该研究在荷兰7家放射治疗中心入选中危或高危T1b~4Nx~0Mx~0期前列腺癌患者820例,年龄44~85岁,PSA 60 ng/ml以下。按1︰1随机分组接受标准8周(每周5次,共39次,每次2 Gy)放疗方案或者大分割方案(每周3次,共19次,每次剂量3.4 Gy)。中位随访时间60个月。主要研究终点是大分割方案5年无复发生存增加10%。另一个重要的研究终点是2级或以上急性或迟发泌尿系统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累积发生率。
结果显示:标准放疗方案组患者3年2级或以上泌尿系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9%,而大分割放疗组的为41.3%。两组不良反应的相对危险度为1.16,大于研究设定的1.11,不能得出非劣性结论。
标准放疗方案组患者3年2级或以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17.7%,而大分割放疗组为21.9%。两组不良反应的相对危险度为1.19,大于研究设定的1.13,也不能得出非劣性结论。
累积3级或以上泌尿系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大分割治疗组显著高于标准治疗组(19%和12.9%),而两组累积3级或以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无显著差异(2.6%和3.3%)。 (编译 关有彦 审校 马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