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并不影响乳腺癌患者生存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乳腺癌研究中心的Iqbal J等报告的一项研究显示,妊娠并不会影响乳腺癌的生存。对于乳腺癌治疗后有生育需求的患者,在确诊后6个月以后妊娠,其死亡风险最低。(JAMA Oncol. 2017年3月9日在线版)
临床发现妊娠期相关的乳腺癌患者越来越多,并且相当一部分确诊乳腺癌的女性患者有生育需求。妊娠是否改变乳腺癌患者总生存期,如何治疗这部分患者并为她们提供正确的咨询,已成为越来越受关注的热点。
该研究对妊娠期和围产期确诊乳腺癌的患者和患癌后未有妊娠的患者的总生存期进行了比较,以了解妊娠是否对总生存期有影响。
该项以人群为基础的回顾性队列研究对育龄期(20~45岁)确诊乳腺癌的患者前后5年的妊娠情况进行统计,将研究人群分为4组:未有妊娠组(对照组),患癌前妊娠组,妊娠相关乳腺癌组(妊娠前11个月或妊娠后21个月被诊断为乳腺癌),患癌后妊娠组。
对所有入组人群5年实际生存进行年龄校正和多因素的风险分析,观察妊娠对总生存期的影响,并对患癌后妊娠的患者进行时间依赖的风险分析。
从200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纳入7553例患者,平均年龄39.1岁,中位年龄40岁(20~44岁)。未有妊娠组、患癌前曾有妊娠组和妊娠相关乳腺癌组的5年的实际总生存率分别为87.5%、85.3%(校正年龄后HR=1.03,95%CI 0.85~1.27;P=0.73)和82.1%(校正年龄后HR=1.18,95%CI 0.91~1.53;P=0.20)。确诊乳腺癌6个月以后妊娠患者的5年总生存率为96.7%(校正年龄后HR=0.22,95%CI 0.10~0.49;P<0.001)。
(编译 郑磊 审校 陈佳艺)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陈佳艺教授述评:
我们能否告诉患者乳腺癌治疗结束后不必惧怕怀孕。在任何育龄期女性,乳腺癌的诊断都会影响妊娠的决策,而实际临床上,几乎每一位乳腺癌治疗的医师都被询问过:“医生,我以后是否还可以怀孕,如果可以,要等到什么时候?”
看到这个结论,相信很多读者会和我一样有疑问:诊断后6个月,如果患者有辅助放化疗适应证,可能刚刚完成或即将完成;如果有辅助靶向治疗适应证,还有至少半年;如果有辅助内分泌治疗适应证,至少还有4年半。作为基于人群的回顾性队列研究,不同于论证疗效的临床研究,无法一一回答患者辅助治疗的规范性、依从性以及原发疾病期别与妊娠之间的关系。但是大样本的资料有足够的统计效能回答:目前的数据说明,乳腺癌患者治疗后的妊娠是安全的,甚至在短期内妊娠也没有数据证实其不安全性。对于年轻的乳腺癌患者,研究结果非常令人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