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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内部管理制度

做好实验记录的有关规定

发表时间:2015-07-28

    一、实验记录是科技档案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既为今天也为明天、既为自己也为别人的科学研究记录,所有从事实验的工作人员(包括研究生、进修生),均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实验记录工作,它是一个人科研态度及素质的直接反映;

    二、实验记录应使用所内统一规定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纸,并应永久保存,不得用铅笔书写。注意字迹清楚、句子完整,保持纸张整洁,不得随意造字,以碍他人阅读;

    三、实验者应对实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日期、名称、目的、方法步骤、材料品种规格、实验结果(包括数据、图表等)及分析讨论等;

    四、实验记录内容务必真实,原始数据完整。对内容与方法相同的重要实验可在不影响他人阅读理解的前提下从简记录,但与前次实验的不同之处必须予以说明。实验结果与讨论不得从简;

    五、不同课题的实验记录应使用不同实验记录本或在同一本中予以分别记录,以维持实验内容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易读性;

    六、实验记录本应妥善保管,未经室领导同意,不得携出所外;

    七、实验内容及结果必须真实,严禁编造或修改实验结果,一旦发现有编造实验结果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提出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劝其退学、转岗或开除;

    八、在课题结束或离开本室时,应将记录本按要求交档案室或实验室负责人统一集中保管;

    九、研究生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前应按要求上交实验记录。如实验内容未按要求进行记录,必须重新记录或誊写至符合要求方能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所

    200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