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病生存逾10年的黑色素瘤患者 迟发性转移的危险因素分析
在许多医疗机构中Ⅰ-Ⅱ期黑色素瘤患者无病生存期超过10年即被认为“治愈”从而中断随访。然而,黑色素瘤的复发时间可以比10年更迟。(Int J Cancer.2014年10月30日在线版)
该研究回顾性分析了1372例无病生存超过10年的Ⅰ-Ⅱ期黑色素瘤患者的临床资料,旨在明确迟发性转移病例的特点,并与仍然处于无病生存状态的患者进行对比,以发现可能的复发预测因子。不同复发危险因素的多因素分析采用Cox比例风险回归模型。
1372例中复发患者共77例(5.6%),其中52例为局部复发,25例为远处转移。局部复发患者中多数(31/52例)为区域淋巴结的迟发性转移。脑和肺是最常见的孤立性远处转移部位(分别占24%)。多发远处转移的病例中累及脑和肺的分别占40%和48%。
多因素Cox比例风险回归分析显示,年龄小于40岁,Breslow厚度>2 mm,Clark浸润水平Ⅳ-Ⅴ级是导致迟发性转移的独立危险因素。具备以上因素的患者的随访时间应达10年以上。
这种复发模式提示,黑色素瘤细胞可在淋巴结、脑和肺中优先以休眠状态存在,因而应当对无病生存超过10年的患者继续随访时并对这些解剖部位特别关注。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基巍教授述评:
目前认为黑色素瘤ⅠA-ⅠB期相对低危,95%-100%可手术治愈,无需术后辅助治疗,以病因预防为主。ⅡA-ⅢA期为中高危,25%左右存在复发和死亡风险,倾向于行术后辅助治疗。
以往传统观点认为,Ⅰ-Ⅱ期黑色素瘤患者无病生存期超过10年即为治愈。该回顾性研究表明,对于无病生存期大于10年黑色素瘤患者,年龄小于40岁,Breslow厚度>2 mm,Clark浸润水平Ⅳ-Ⅴ级可能提示迟发性转移。临床中对于无病生存期大于10年的低危患者应继续随诊,尤其对于淋巴结、脑和肺等部位的复发不可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