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失败的低瘤负荷滤泡性淋巴瘤患者 利妥昔单抗复治与利妥昔单抗维持治疗疗效无显著差异
近期发表在《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上的RESORT研究表明,利妥昔单抗维持治疗可改善低瘤负荷滤泡性淋巴瘤(FL)患者的无病生存期(PFS)。该研究显示,低瘤负荷FL患者治疗失败后再采用利妥昔单抗治疗与利妥昔单抗维持治疗的PFS差异不显著。维持治疗需要的治疗时间长,需要的利妥昔单抗量大,而复治需要的利妥昔单抗量小。(J Clin Oncol.2014年8月25日在线版)
在该研究中,408例以前未经治疗的低瘤负荷的FL患者接受了每周四次375 mg/m2 的利妥昔单抗的治疗,在治疗13周达部分或完全缓解的289例患者被随机分为利妥昔单抗维持治疗组(n=146)和复治组(n=143)。维持治疗组每3个月利妥昔单抗有一个单独的治疗剂量,直至治疗失败。复治组在每次疾病进展时都采用利妥昔单抗治疗直至治疗失败。
FL患者每13周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26周时进行重复的计算机断层扫描。主要终点是治疗失败时间。复治组和维持组在年龄(中位年龄60岁和59岁)、性别(女性比例53%和55%)、人种(白人比例94%和95%)、ECOG评分(0分比例84%和88%)、骨髓侵润(43%和50%)、乳酸脱氢酶升高水平(13%和15%)、β2-微球蛋白升高水平(46%和38%)、疾病分期(Ⅲ期55%和46%, IV期44%和53%)、滤泡性淋巴瘤国际预后指数评分(低危15%和16%,中危均为45%,高危40%和39%)、组织学分级(1级71%和66%,2级23%和29%,3a级2%和1%)和诊断时间不足1年的患者比例(92%和90%)方面均相似。
经过平均4.5年的随访,复治组和维持组分别有80例和78例患者治疗无效。治疗无效的中位时间分别为3.9年和4.3年(P=0.54),分别有61%和64%的病人在治疗3年时无效(P=0.33)。在敏感性分析中,患者非医学原因、非治疗无效的3年生存率分别为65%和73%(P=0.16),5年生存率分别为50% 和53%。多元分析结果表明,复治组和维持组在治疗无效的风险上没有差异。
维持组3年无病生存率较好(50%和78%),与预期结果一致。两组5年死亡都较少,总生存率差别不大(94%和94%)。复治组和维持组3年的化疗缓解率分别为84%和95% (P=0.03)。包括四个诱导剂量在内,利妥昔单抗的剂量数量在复治组平均为4(4-16),而在维持组为18(5-35)。两组的生活质量没有差异。
两组患者发生3级以上不良反应者均较少见。复治组有4例发生3级不良反应,2例发生4级不良反应;维持组有10例发生3级不良反应,1例发生5级不良反应。研究者得出,尽管都能控制住疾病进展,但与维持策略相比,复治策略却能减少利妥昔单抗的使用量。
研究者表明,虽然维持策略在首次细胞毒性治疗中有较小的优势,但却需要较多的利妥昔单抗。本研究不论对基础研究还是临床研究均有提示作用。对于研究来说,可确定在高肿瘤负荷的FL中化疗无效后再应用利妥昔单抗复治策略和维持策略的疗效是否相同。假如维持策略广泛应用,其应用前景巨大。对于临床应用来说,该临床研究表明,低瘤负荷的FL患者初始治疗如果仅选择利妥昔单抗治疗时,当疾病进展时推荐使用复治策略而不是一直采用维持策略。
(编译 程焕臣 审校 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