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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子治疗为肺癌复发的患者提供了新的可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9

肺癌复发的患者曾经被认为不宜应用根治性治疗,但最新的研究为这些患者提供了新的希望。

在目前样本量最大的分析中,通过对肺和其他胸部肿瘤使用调强质子放疗,可使3/4以上的患者在接受再治疗后1年内无局部复发。而只有1/10以下的患者经受了严重的不良反应。(2017年胸部肿瘤多学科研讨会. 摘要5)

在既往的研究中,复发性肺癌患者的治疗是很大的挑战。因多数复发的患者被认为不适合接受手术治疗,但一考虑到对靠近胸部肿瘤的重要器官(如心、肺、食管等)的累积放射剂量,就会限制根治性放疗对于曾接受胸部放疗的患者的应用。因此,对于复发性肺癌的患者,通常使用姑息性治疗,以期控制疼痛和其他症状。

在对附近的肿瘤组织增加根治性放疗剂量的同时,质子放疗允许放疗专家考虑保护临近的正常组织。调强质子放疗可以精准地标靶一个肿瘤,哪怕如肺癌一样是肿瘤环绕包围的正常组织。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者,MD Anderson癌症中心放疗科的Jennifer Ho表示:“临床中经常可见曾接受过胸部放疗的患者,给予其足量的放疗清除新发肿瘤且不对正常组织造成显著的伤害是十分有挑战性的问题。我们的研究是第一个展示调强质子分类可以安全有效地治疗这类患者的研究,并给患者们提供了一个在不增加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延长肿瘤控制时间的可能。”

研究细节

研究者回顾了该中心从2011至2016年间参与本前瞻性临床试验的27例接受调强质子放疗的胸部肿瘤患者的治疗情况,其中22例为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所有的患者既往都曾接受了根治性胸部放疗。

从既往放疗到质子放疗的时间范围为0.1~212个月,中位时间为29.5个月。质子放疗的中位放疗剂量为66 Gy(43.2~84 Gy),2 Gy/次。中位随访时间为11.2个月。

主要发现

在接受调强质子放疗后,患者的中位总生存期为18个月。在1年的治疗后随访期内,大部分的患者无局部肿瘤复发(无局部治疗失败率为78%,无局部复发率为61%),1年的无进展生存率为51%,1年总生存率为54%。在质子放疗后的1年内,4例患者出现了局部复发。

接受了更大剂量的调强质子放疗后,患者更少出现复发或疾病进展。在1年随访期内,接受剂量高于或等于人群中位剂量的调强质子放疗患者,其无复发生存率为低剂量组的2倍(100% vs 49%),无局部复发率为低剂量组的4倍(84% vs 23%)。1年无进展生存率为低剂量组的5倍以上(76% vs 14%,P=0.05)。总生存期负相关的疾病特征包括:更高的T分级、鳞癌、复发肿瘤的体积。

调强质子放疗可被患者很好地耐受。只有2例(7%)患者出现了中度至重度的长期肺脏不良反应(3级及以上不良反应)。无严重的长期食管不良反应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应。

“历史数据显示,20%~30%的患者在接受再放疗后经历了中度至重度不良反应事件,甚至致命的不良反应事件。我们知道,调强质子放疗可以让我们更精确地进行放射治疗,并保护正常组织,但我们不确定本治疗方案是否可以获得良好的临床效果。”本研究的第二作者,MD Anderson癌症中心放射肿瘤科Joe Y. Chang表示,“我们的发现提示,使用调强质子放疗可以获得更好的局部控制率和生存期,且相较其他放射方式的毒性作用更下,说明调强质子放疗对于胸部肿瘤患者的再治疗而言是一个优秀的治疗选择。”

(编译 赵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