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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疗

行政处室

医务处职能

    医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 医政管理

    (1) 负责本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

    (2)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和管理。

    (3) 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4) 放射防护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与卫生局、环保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联系,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监测,确保放射设备合法、安全的运行和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安全。

    (5) 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卫生技术指导,提高社区医疗水平。

    (6) 组织并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

    (7)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医疗任务。

    2、 医质管理

    (1)制订医疗工作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检查评估办法,组织医疗质量督导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改进。

    (2)组织并参与重大急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要求,制定预案,优化流程,落实组织管理。

    (4)院外会诊工作。负责联系外院专家来我院会诊,和安排我院专家外出会诊。

    (5)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3、 医患协调

    接待患者投诉、处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

    4、 物价管理

    正确执行物价相关政策与法规,及时申报医疗新项目收费,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维护医患合法权益。

相关科室: 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