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处职能
医务处的主要职责是:
1、 医政管理
(1) 负责本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
(2)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和管理。
(3) 负责干部保健工作。
(4) 放射防护管理。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与卫生局、环保局等相关行政部门联系,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监测,确保放射设备合法、安全的运行和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安全。
(5) 负责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卫生技术指导,提高社区医疗水平。
(6) 组织并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抢救治疗工作。
(7) 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医疗任务。
2、 医质管理
(1)制订医疗工作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检查评估办法,组织医疗质量督导检查,督促科室及时改进。
(2)组织并参与重大急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讨论、院内外会诊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根据要求,制定预案,优化流程,落实组织管理。
(4)院外会诊工作。负责联系外院专家来我院会诊,和安排我院专家外出会诊。
(5)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3、 医患协调
接待患者投诉、处理医疗纠纷,协调医患关系。
4、 物价管理
正确执行物价相关政策与法规,及时申报医疗新项目收费,规范医疗收费行为,维护医患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