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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冬 - 媒体关注

薛冬:假如生命只剩三天,该不该告诉他

发表时间:2015-09-28

    转自:寻医问药网

    当得知身边的亲人得了癌症,除了积极治疗、伤心难过之外,还会面临着一个抉择:该不该让他(她)知道实情?

    在2015年《health talk》第三期节目上,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医务处副处长、老年肿瘤科副主任医师薛冬认为,这是一个很有意义,但却没有准确答案的命题。

    癌症离你很近,每个人罹患癌症的几率是22%

    也许有人对这个话题不以为意,觉得癌症离自己的生活很遥远。薛冬说,实际上癌症离每个人都很近。

    2013年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癌症大国,每年新发癌症患者320万人,每分钟就有6个人被诊断为癌症。

    就北京的癌症发病情况来看,北京市癌症病人发病人数持续攀升,突破了4万大关,每天新增癌症患者113人。“也就是说,在接下来我演讲的这段时间,就会有4-5个北京人被确诊为癌症。”薛冬严肃表示。

    癌症和个人有什么联系?薛冬指出,以中国人平均74岁的寿命来计算,每个人一生中罹患癌症的几率是22%,也就是说,每一百人中,就有4-5个人可能是今后的癌症患者,也可能是癌症患者的亲人,所以,癌症就在我们身边“虎视眈眈”。

    “尽管新的治疗手段和药物不断出现,但在人类和癌症斗争的‘战役’中,我们还没有取得胜利,甚至没有看到胜利的曙光。”薛冬表示,面对癌症高发和不容乐观的治疗现实,如果某一天自己或者亲人患癌,愿不愿意知道癌症的真相,就成了一个重要命题。

    说与不说,都是个问题

    根植于特殊的人文传统,在面临癌症患者的告知问题时,大部分中国人都会选择保密,或者说一个善意的谎言,希望减轻病人的思想负担,减少患者对治疗的抗拒。

    这样做是否正确?薛冬举了一个就发生在科室里的真实案例。一位老人得了晚期胃癌,时日无多,子女担心父亲接受不了,要求薛冬不要告诉他真相,只告诉老人得的是胃炎或胃溃疡。

    按照规定,老人住院时就签署授权委托书,子女作为被委托人,可以全权代表老人。因此,薛冬基于家属的要求,告诉老人是胃出了点问题,可能是胃炎,需要住院进一步观察。

    老人被收治到病房不久就匆匆辞世,因为毫无心理准备,也没能交代身后事。老人走后,留下北京三环内的三套房子,四个子女就遗产继承发生了争执,并闹上了法庭。

    不仅是家属为了“孝顺”会隐瞒病情,很多病人本身也逃避这个问题。薛冬还分享了美国一家医院的案例,一位67岁的中国老人被查出患有晚期肾癌,按惯例,医生需要告诉患者本人实际情况,但遭到家属强烈反对。美国医生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在美国这是患者的权利,是医生应尽的义务。最后还是由医院伦理委员会出面,征求老人对病情知情的意见,最终老人选择让医院告诉他的子女。

    这是患者和家属的选择,至于是否正确,薛冬认为,治疗效果、医患关系、人文关怀,都是医生需要考虑的,很难主观判定癌症患者实情告知的对与错。

    利弊权衡,医生很纠结

    医生又该如何选择?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参照这些表述,站在医师的角度,还是很纠结。

    “我可以有选择地告诉家属或病人,但是应该避免不利后果,也即斟酌的权利、权衡利弊掌握在我手里。但是我没有能力去保证每一个患者告诉他后不会产生不利后果。”薛冬略微苦涩地说。

    此外,一些社会研究也对“应不应该告诉癌症患者本人实情”这个话题做了深入调查。

    2008年,一项针对232位医生的调查显示,对于肿瘤早期患者,88%的医生认为应该告诉患者本人,对于晚期的患者,只有40%的人认为应当告知。

    另一项针对患者本人和家属的调查显示,91%的患者认为,处于肿瘤早期应该告诉自己实情,70%的家属也同意;而到了晚期,61%的患者本人希望知情,34%的家属不同意告诉患者。

    “今天这个命题,没有标准答案,也没有对与错之分,但是值得我们去深思。”薛冬说,这不仅事关肿瘤治疗问题,更是对人性和生命尊重的命题。

    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感动了无数人,薛冬认为,应该将这个命题换成“假如给我三天生命或三个月生命”,我们该如何对待,应当引以思考。